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原区委副书记、区长林涛(正处级)涉嫌受贿一案,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日前,河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林涛作出逮捕决定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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